2015年以来,总局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监管经验,深入研究我国国情,对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改革工作进行总体设计,部署了一系列工作。总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分类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初步建立以法规为指导、分类技术委员会为技术支撑、动态更新的分类目录(数据库),打造科学合理的医疗器械分类工作体系。提出建立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及其专业组,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加强技术支撑;改革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框架,合理设计分类目录整体架构和层级结构,解决产品归类的交叉和矛盾;合理调整部分产品的管理类别,根据医疗器械的产品描述、预期用途、使用方法等因素,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将部分成熟的、**可控的医疗器械,适当降低管理类别等改革措施。
《分类目录》修订工作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优化整体框架,细化产品类别;二是扩展目录覆盖面;三是合理调整产品管理类别。总结旧版和新版有下列变化和不同之处:
一、我国现行2002版《分类目录》设置43个子目录,由于从多角度划分子目录,目录数量较多,容易因缺乏统一的划分原则造成目录之间的交叉重合。新《分类目录》主要以技术领域为主线,更侧重从医疗器械的功能和临床使用的角度划分产品归属,同时借鉴美国以临床使用为导向的分类体系,参考了《欧盟公告机构用框架目录》的结构,设置了22个子目录、206个一级产品类别和1157个二级产品类别,形成三级目录层级结构。
二、新版目录22个子目录包括手术类器械4个子目录,有源器械为主的器械8个子目录,无源器械为主的器械3个子目录,按照临床科室划分的3个子目录,以及《19医用康复器械》和《20中医器械》子目录,《21医用软件》和《22临床检验器械》子目录。相比旧版更加科学、系统和分类更合理更细化了。
三、新《分类目录》的子目录数量虽然有所精简,但是内容显著增加,由2002版《分类目录》的15页扩充到150余页,特别是编制了2000余项产品的“预期用途”和“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是对一小类相似产品共性特征的基本描述,主要用于指导具体产品类别的判定。
四、新《分类目录》的产品名称举例有了大幅扩充,从2002版《分类目录》的1008个增加到6609个。品名举例是在对现有医疗器械注册产品信息梳理的基础上,列举出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的有代表性的产品名称。这一系列框架优化和内容修订工作,实现了对医疗器械的**分类。
五、按照《意见》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在科学研判产品风险的基础上,新《分类目录》降低了40种医疗器械管理类别,涉及15个子目录共计近400个注册产品。这些产品技术成熟、**性可控。例如“球囊扩张导管用球囊充压装置”类医疗器械产品,在临床普遍应用,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已定型,已上市产品在多年临床使用中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且已具有相关行业标准和注册指导原则。新《分类目录》借鉴国外管理类别,降低了该产品的管理等级。随着部分产品管理类别的降低,其审批职责将由总局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总体来看,新《分类目录》的框架结构更具逻辑性、科学性,内容更加合理,覆盖面更广,更切合临床实际,操作性和指导性显著提升,为激发产业发展活力、有效配置行政监管资源、宽严有别地开展科学监管奠定了重要基础。
新《分类目录》实施将对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产生影响,为确保各方统一认识、平稳过渡、有序实施,进一步明确新《分类目录》的总体要求、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管理有关政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政策。对于注册管理,将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实施新《分类目录》;对于上市后生产、经营监管,都采取新旧两套分类编码体系并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