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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要遵守“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19-09-13 人气:3216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公共使用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制定颁布了《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随着“互联网”行动的不断推进,医疗器械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步伐加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日益活跃。然而,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等问题依然存在,给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同时,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跨区域性、隐蔽性、易转移性等特点,存在监管权限不明确、监管手段滞后、调查取证困难、缺乏执法依据等问题。因此,制定并颁布了该办法。

“措施”澄清了“线上和线下一致”的原则。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法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办法”要求的医疗器械营销许可证持有人(即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申请人)通过自建网站(包括网络客户端应用)或医疗器械网络运营。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销售医疗设备。

同时,《办法》指出,通过自建网站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商,应当在年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条例》。

拒绝暂停网络销售、停止提供相关网络交易服务、拒绝对网络销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进行整改的第三方平台供应商,这些措施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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